《表1 不同国家高校的考试科目与内容决定权情况[1, 10, 12, 14-16]》

《表1 不同国家高校的考试科目与内容决定权情况[1, 10, 12, 14-16]》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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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扩大与落实试点高校的招生自主权——“考试制”国家自主招生制度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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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才选拔中,考试科目与内容的设置既要体现高中毕业生知识内容的基础性和结构的平衡性,又要充分考虑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力。“考试制”国家的大学招生一般实施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科目与内容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统一确定。统一考试以考生在高中阶段所学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为目标(侧重于考查基本学力和适应性),旨在保障对高中毕业生知识素质和能力水平的“底线要求”。但同时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这些国家的高校均具有适度的科目和内容确定权,体现在:第一,具体使用大学申请者的哪些科目成绩由高校及其院系根据学科发展和实际需求自主确定;第二,学校测试的科目和内容由高校自主决定(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