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各地区发展夜间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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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先进地区发展夜间经济的经验及天津发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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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经济(night-time economy)最早是20世纪70年代英国为改善城市中心区夜晚空巢现象提出的经济学名词。夜间经济是由夜游或夜市这样的消费形式发展成的经济现象,夜间消费通常需要城市灯光,因此夜间经济又被称为灯光经济。根据《关于上海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夜间经济被定义为晚7点~次日6点在城市特定地段发生的各种合法商业经营活动的总称。夜间经济是拉动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经济开放度、活跃度的重要标志。随着人们越来越多地在夜晚时间工作、购物、锻炼和社交,夜间消费逐渐成为消费的主流,夜间经济成为城市经济的重要增长点。近年来,国内许多城市都积极发展夜间经济,夜间经济作为消费增长的“新蓝海”和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已经成为城市竞争新赛道。青岛、重庆、宁波、南京、北京和上海等地均出台了发展夜间经济的指导意见,内容涉及夜游、夜娱、夜食、夜购和夜宿等方面。“夜间经济点亮行动”“打造不夜城”“月光经济”等陆续出现在政府文件中,夜间经济开始在激发新一轮消费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