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各地区2014年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排名比较》
注:排名顺序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小城镇配套设施水平。
经济发展水平一般反映一个地区在一定时间内总体的经济发展规模、速度以及达到的标准等,本文以人均GDP近似衡量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各地区人均GDP以及排名情况详见表4。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其中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等11个地区,中部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等8个地区,西部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12个地区。
图表编号 | XD00214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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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3.01 |
作者 | 梁雯、司俊芳、司敏 |
绘制单位 | 安徽大学商学院、安徽大学商学院、安徽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