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重分类对资产负债表影响表(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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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会计处理探析——以小米集团为例》
按照该做法,在IPO之前分类为金融负债,考虑了以不确定现金或金融负债结算的可能性,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谨慎性原则。在IPO时,触发强制转股条款的几率几乎为100%,这时几乎会以固定数量自身权益工具结算。按照准则规定,以确定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应划分为权益工具。若小米集团按照此做法在IPO时可将该优先股重分类为权益工具,对资产负债表负债和股东权益部分项目将呈现如下变化,具体如表5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8321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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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10 |
作者 | 郝盼盼、李子俊 |
绘制单位 | 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山西北方兴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