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实践中证券市场先期赔付进展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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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先期赔付法律制度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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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道德风险问题。先期赔付其实不会引发道德风险。无论是先期赔付制度或是其他投资者救济制度,对于投资者因自己非理性投资造成的损失是不予赔偿的,赔偿的仅仅是因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这点完全可以在设计赔偿方案的时候解决。虽然实践中万福生科和海联讯实行的是“全额赔偿”(包括了系统风险),然而无论是国外在保护投资者方面已经成熟的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还是国内学者在论述先期赔付法律构造时都采取限额赔偿,因此投资者想通过先期赔付获利是完全不可能的。(4)欣泰电气案中赔付人兴业证券扣除系统风险的实例也表明,在偿付方案设计上,赔付人可能会压低投资者损失。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