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4年后大法官开庭的新闻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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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领导办案的形式化困局与制度性破解——基于媒体报道与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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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表2所示,2014年后大法官开庭的新闻统计,体现出与以往不同的特点:(1)案件类型以重大刑事案件为主,尤其是故意杀人的命案,更强调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进一步维护程序正义,如被告人不穿囚服、不戴戒具、座位变更等;(2)案件中突现多个“首次”,如最高法院首次认定民事虚假诉讼、河南范围内民警首次出庭作证、湖北省级法检“两长”首次同庭,显示了大法官审案不仅有示范效应更有突破意义;(3)开庭时间以特殊时间点为主,包括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国际儿童节6月1日、公众开放日等,也有大法官选择在退休前再次垂范,如时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张厚忠在2016年1月15日开庭审案后的12天就在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上辞职,给司法生涯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4)刑事案件出庭的法检领导不一定级别平等,可能是检察长、副检察长、相关业务处长出庭履行职务,没有普通检察员单独出庭,更有副检察长支持起诉环保公益诉讼案件的;(5)在宣传上,既有微博、微信、视频等同步庭审直播,也有文字、图片、节目等案后专题报道,如2015年起每年12月4日宪法日《今日说法》推出系列“大法官开庭”节目,单期节目长达40分钟,贺荣、胡云腾、许前飞、张立勇、黄克等大法官相继登场,从调查到庭审再到幕后全方位报道影响巨大的刑事、民事案件,社会反响良好、法制宣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