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5—2020年基准情景下风光发电财税负担》

《表3 2015—2020年基准情景下风光发电财税负担》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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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证交易、发售电配额制与可再生能源财税减负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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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9年之后居民与其他可征税用户区分征税差异,居民固定在0.1分/kW·h。

基于改进模型,基准情景的风、光发电标杆电价持续下降,度电补贴显著降低,总补贴和电价税负因装机扩张仍持续上升。2015—2020年各省风电补贴基准由0.150~0.289元/k W·h降到0~0.120元/k W·h,其中湖南、广东和冀北实现平价上网,1/3省份补贴降至低于0.03元/k W·h;光伏发电由0.510~0.638元/k W·h降到0.089~0.354元/k W·h,仍普遍需补贴支持。风、光发电总补贴需求分别由484亿元增至949亿元和304亿元增至820亿元,总量达1 729亿元,造成工商业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由现行标准1.9分/k W·h增至2.8分/k W·h,增幅高达47%~110%(见图1和表3)。财税增量主要来自装机增幅显著或弃电改善地区,如河北,山东、山西、河南、湖北、新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