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变量的基本统计量:中国省域空间集聚结构对霾污染的影响——基于2000~2013年面板数据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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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省域空间集聚结构对霾污染的影响——基于2000~2013年面板数据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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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核心变量特别说明外,其余控制变量的原始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历年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34]、《中国环境年鉴》[35]、《中国城市统计年鉴》[36]和《中国能源统计年鉴》[37].表1报告了变量的基本统计量.其中,在样本选取的截面维度上,以省或自治区内包含多个地级城市的省级行政区为对象.因而,首先去掉了4个直辖市;其次,剔除了4个省域单元内城市数目少的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和海南省.因此,本文最终以中国大陆23个省域为研究单元.在样本选取的时间维度上,首先,被解释变量PM2.5浓度数据对外发布始于2000年;其次,核心解释变量省域空间集聚结构的原始数据为城市夜间灯光数据(DMSP/OLS),该数据对外发布截止到2013年.因此,本文最终所选样本的时间序列为2000~2013年,共计样本数32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