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控排企业状态:碳市场发电企业违约分级累进处罚机制研究》
根据《2017年中国电力年度发展报告》[25]和我国发电标准煤耗,将单机容量30万k W及以上的企业称为低碳企业,反之为高碳企业.显然企业规模与高碳、低碳并无确定的关系,基于上述我国火电企业现状,模型中将控排企业分为4种状态,如表1所示.根据北京碳市场年度报告可知,2016~2018年企业碳市场参与率分别为37.22%、26.72%、30.73%.这表明仍有大部分重点排放企业不参与碳交易[26].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碳交易,提升碳交易效率,政府在制定碳交易分级累进处罚机制时,应根据企业碳交易参与度做出区分.
图表编号 | XD00178967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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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0 |
作者 | 魏琦、李林静 |
绘制单位 | 兰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兰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