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杂质回收率范围及误差表》
6.1《中国药典》2020版征求意见稿[1]关于回收率的接受标准为非对称范围,如98%~101%,因为不可能有化合物含量超过100%,超过100%部分完全是分析误差,所以原料药的标准范围呈非对称,如98.5%~101.0%,而加样回收率不同,真实含量为100%的上下波动,呈对称的正态误差分布,这一规定误导分析方法允许存在系统误差,即高于100%的误差小于低于100%的误差,药典表2中的回收率范围小数点位数不科学,98%~101%应为98.0%~101.0%,此外还有其他诸多问题,建议实际工作中不予采纳,对于杂质测定方法验证的回收率范围及误差接受标准,列于表2供验证时参照使用,此表适用于残留溶剂等微量成分的定量测定。
图表编号 | XD0017763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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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01 |
作者 | 夏振华、刘文志、韩新荣、原潞潞 |
绘制单位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锐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艾苏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