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行权/授予价格:我国林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及解锁问题研究》
对于行权及授予价格,《办法(试行)》及以下简称《备忘录1号》都给出了明确规定,即股票期权的最低行权价格直接为相关参考价,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则可打折,为不低于相关参考价的50%。由表3可知,统计的7项股权激励计划均对最低行权及授予价格做了规定,都比较好地遵守了政策中有关行权及授予价格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宜华木业并未采取最低标准,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8%。此外,太阳纸业(序号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取了两项参考价的较高值,但实际上,《备忘录1号》中并未作出这样的限定。
图表编号 | XD0017709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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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01 |
作者 | 陈健、申玉泓、王嘉琪、马赫 |
绘制单位 |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