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991/2017年美国十大专利大学目录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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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与城市:二战后美国研究型大学科研在城市创新中的角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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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来自对“Universities as a source of commerical technology:analysis of university patenting,1965-1988”及“Top 100 Worldwide Universities Granted U.S.Utility Patents in 2017UNIVERSITIES AS A SOURCE OF COMMERCIAL TECHNOLOGY”的整理。

专利作为学术商业化的一种方式加速了城市创新的步伐,前沿知识日益转化为城市先进技术优势。1980年12月12日颁布的《拜杜法案》,促进大学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加快科研转化为“新技术”的步伐,加强产学研之间的衔接。《拜杜法案》前,美国大学耻于学术专利等商业化行为,大学相关技术转移并不活跃因而大学专利数量凤毛麟角,大学对城市的技术贡献远低于企业的贡献度。《拜杜法案》后,美国产学研三螺旋体系不断融合,前沿学术知识不断转变成为产业竞争力的学术资本,大学摇旗呐喊进入学术资本大道。诸如大学—工业研究中心(university-industry research centers)、联邦政府资助的研发中心(federally funded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enters)以及产业—大学研究联盟(industry-university research consortia)等产学合模式不断将大学专利活动推向白热化。[23]该法的颁布给予大学专利合法的道德外衣。在此背景下,无论是传统之私立大学还是“市场驱动型”之公立大学其专利数明显上升,如1975-1979年斯坦福转移办公室平均每年专利数为13,而1984-1988年间这一数额增至42。[24]其他研究型大学亦然,1982年仅75所大学获得专利,而1992年这一数据增长至156所,[25]大学专利极大地满足了城市发展的新技术需要。连悠然于象牙塔内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也在知识应用浪潮的冲击下中发生变革,于80年代设立技术转移办公室,开展专利等技术商业化活动,成为巴尔的摩经济贡献主体,由纯基础研究转型为美国最具创新创业的大学,而这在加州大学表现得更为明显(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