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5-2017年城乡居保缴费情况》
资料来源:2015-201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自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以来,政府采用“差别化”的财政补贴方式达到鼓励居民缴费的效果。将城乡居保缴费划分为多个档次,缴费更高的档次享受更多的财政补贴,但是,城乡居民按低档次缴费的现象仍然非常严重,缴费激励制度还有待完善。究其原因,一是城乡居保制度确立时间较短,基本上还没有按照正常的缴费年限达到15年而办理退休的人员,居民对城乡居保的认知还不够深刻,没有切身体会到“多缴多得”的优惠政策。二是部分居民经济条件不好,缴不起高档的养老保险,在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居民按低缴费标准缴费的现象更加普遍,要想更好的解决此问题,仍需国家大力发展经济,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城乡居保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做到有效衔接,各制度的有效衔接必须充分掌握城乡居民的个人信息,二者衔接不紧密,不仅会增加我国的养老压力,更会影响我国社保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利于提高居民缴费的积极性。表3是2015年至2017年城乡居保缴费情况,可以看出,个人缴费由2015年的700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810亿元,但人均缴费仅由138.7元增加到158.0元,人均缴费情况变化并不大,由此可见,城乡居民按低档次缴费的现象仍然很严重。
图表编号 | XD00175163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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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01 |
作者 | 秦莉 |
绘制单位 | 哈尔滨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