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2017年六县按2.4︰1缴费补贴的城乡居保地方财政支持能力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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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支持能力分析》
如果按照2.4︰1的比例进行补贴,六县城乡居保地方财政负担如表6所示。通过数据可以看出,2017年,如果参保人按100元/年缴费,六县的省级和县级财政对16~59岁农村参保人缴费补贴总额分别占其财政收入的比例均未超过0.04%和8%;如果参保人按2000元/年缴费,六县省级财政对16~59岁农村参保人缴费补贴总额占各省财政收入的比例也均未超过0.8%,但是县级财政对16~59岁农村参保人缴费补贴总额占各县财政收入的比例除云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外均超过了50%,最高的四川仪陇县甚至超过了139%。如果参照我国社保“十二五”规划要求各级财政将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25%左右的标准,以2.4︰1的比例对城乡居保进行缴费补贴的话,省级财政还具备支持能力,但是县级财政已经没有支持能力。
图表编号 | XD0010101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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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8 |
作者 | 雷金东 |
绘制单位 | 广西财经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