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山东、黑龙江2017、2018年基础养老金单位:元/人/月》
资料来源:山东省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我国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于2014年2月正式的确立,并且由当时的中央政府正式确定了基础养老金,各级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和经济发展情况,适当的上调基础养老金的金额。2014年7月1日,中央政府正式将全国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至每人每月70元。四年之后,2018年1月1日,中央政府为了更好的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给老年人提供更加舒适安逸的老年生活,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正式将城乡居民最低基础养老金上调至每人每月88元,与此同时,各地政府也紧跟中央政府的脚步,根据当地物价及经济情况,陆续调整各地基础养老金金额。下面表2是山东和黑龙江两个省份,在2017年和2018年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情况,由下表可以看出,两个省份基础养老金金额都有所提升,2018年,山东省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了18元,黑龙江省增加了10元。两个省份基础养老金的增加,不仅说明了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也说明了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城乡居保待遇水平逐年提高。
图表编号 | XD0017516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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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01 |
作者 | 秦莉 |
绘制单位 | 哈尔滨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