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财政权利下放对农村减贫的影响:基准估计与支出结构中介效应》

《表3 财政权利下放对农村减贫的影响:基准估计与支出结构中介效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政府财政权力下放与农村减贫效应再检验——基于生产性支出结构和效率二重视角》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分别表示在10%、5%、1%水平上显著;括号内的值为t值。

在表3的回归结果中,第一行显示,农村贫困人口比例的一阶滞后项变量均显著为正,表明农村贫困人口比例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特征,贫困发生率较高的地区容易陷入低经济水平的“锁定”状态,这就要求通过财政政策打破这种路径依赖,实现农村可持续减贫。列(1)基准回归结果显示,财政权利下放对农村贫困人口比例的影响为负,且在1%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系数的绝对值为3.05,表明财政权利下放显著性降低农村贫困人口比例,减贫效果明显。而农村固定资产投入、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农村人口比重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性降低农村贫困人口比例;农村农户固定资产投入是影响农村经济增长水平的关键因素,从而有助于降低农村贫困水平;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农村人口比重能够体现现代农业生产条件下农业劳动力供给状况,越高的从业比重意味着农民收入水平将增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是进行农业生产必不可少的环节,较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能够激发农村生产能力和潜力,因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高低直接决定农业经济增长水平高低。而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即人均农业生产总值对农村贫困人口比例的影响显著性减弱,可能的解释是,由于农业经济发展与减贫效应之间“倒U型关系”,此时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可能处于后半段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