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增值税税率下调跨境电商综合税率变化表》
一方面,2018年11月以来,行邮税率两次下调,变相降低商品价格拉动跨境消费,拉动行邮税收入增长。以陕西为例,2019年4月,行邮税税率下调之后,陕西省行邮税收入不降反增。2019年二季度,陕西省行邮税收入817.86万元,环比增长3.9%,占上半年行邮税收入总额的51.0%;另一方面,我国跨境电商发展迅猛,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全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额456.5亿元,同比增长24.3%,远高于同期货物贸易进口1.4%的增幅。根据跨境电商税收新政,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的进口物品免征关税,只按法定纳税额的70%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随着2019年新一轮的增值税税率下调,跨境电商综合税率也相应下调,对于大多数适用于税目1的进境物品,税率由原先的11.2%降至9.1%(见表4),低于13%的行邮税率。由于多数情况下跨境电商税收优惠度更高,并且通过跨境电商购买的物品售后和服务体系更完整,也会对行邮税增长产生一定冲击。
图表编号 | XD0017428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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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10 |
作者 | 刘佳珍、孙明丽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渭南市中心支行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