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增值税率下调后本工程项目各项成本费用及进项税额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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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下调对建筑施工项目税负的影响研究——以河南省某办公楼项目为例》
由表4及公式(2)计算可知,在第二次增值税率下调之前本工程销项税额为1399.80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122.70万元,本工程增值税额为277.10万元。2019年4月1日增值税率下调之后,本工程项目各项成本费用进项税额=原含税总价/(1+原增值税率)*新增值税率。各项成本费用及进项税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437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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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18 |
作者 | 李薇 |
绘制单位 | 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