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利用证据得出结论并针对现象提出论点”的评估设计》

《表3“利用证据得出结论并针对现象提出论点”的评估设计》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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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ACOP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系统看对有效教学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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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Horizon Research,Inc.Assessing the impact of the MSPs:K-8 Science Classroom obser‐vation protocol:User guide[R].Chapel Hill,NC:Author,2014:22-27.

ACOP的评估主体部分是“学习机会评估”,该部分分为五个子维度,分别是:科学内容;呈现前概念的机会;接触相关科学现象的机会;利用证据得出结论并针对现象提出论点;理解目标概念,在这五个子维度下均包括若干具体的可观测指标。主体部分的评估设计聚焦“学习机会”,每一子维度的评估均依次由“关键指标的评估”过渡为“综合评级:使用证据提出论点和结论”再过渡到“支持综合评级的证据”这样的逻辑线徐徐展开,自上而下环环相扣,形成一个内部连贯且逻辑严密的逻辑链,其设计可谓匠心独运、精巧细致。如表3所示是子维度四“利用证据得出结论并针对现象提出论点”的评估内容,该子维度的评估首先提出要求:若论点由教师提出,不计入评估范围,若教师帮助学生阐明他们的论点,论点是由学生提出,则可计入评估范围。整个评估分为三个紧密联结的环节,在第一个环节,评估者需要针对目标概念,围绕四个关键指标评估教师为学生提供了多少包含利用证据得出结论和对现象提出论点的学习机会,同时要求对学习机会的指向与目标概念是否一致做出判断。第二个环节是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描述了使用证据来理解目标概念的充分性,综合评分不是个别指标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但可以参考第一个环节各个指标的评分,观察者需在充分了解科学教育的目标和学习过程的前提下,负责任地给出一个整体的评价。第三个环节是支持综合评分的证据,在这个环节观察者应详细描述教学中发生了什么,以及什么时候(哪一天,哪一课)发生了什么。此外,对于本小节列出的每个关键指标,观察员应提供用于确定评级的证据的详细说明,该环节与前面两个环节密切相关,是对上述计分的进一步佐证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