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霍菲尔德的四类相伴的法律关系》
霍菲尔德界定了四类“相伴的法律关系”(jural correlatives),[8]可以用来描述所有部门法中的法律关系。这一分析框架目前在私法领域被讨论、应用最广。相伴的法律关系意指,在一类法律关系中,若一方有某种ablements,另一方就必然有相伴的disablements。[9]因为共有四种ablements,所以就有相伴的四种disablements。表1的每一栏为一类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中一方有第一行的ablements,另一方就有第二行的disablements。
图表编号 | XD00173617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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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张永健 |
绘制单位 | 台湾“中研院”法律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