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政策工具的类型、名称及含义》

《表1 政策工具的类型、名称及含义》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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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体育法对比研究——基于法律文本的政策工具量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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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体育法律进行政策工具文本分析,需结合政策工具分类标准,构建相应的分析框架。大量学者对政策工具的分类标准进行了深入探讨,但迄今为止没有一种标准可以穷尽所有政策工具,为政策工具分析奠定基本架构的令人信服的分类理论似乎还未出现[22]。在具体的研究领域中,学者一般根据研究领域的具体特点与研究需求进行适用性选择。体育事业是一项多元主体介入的复杂性社会事业。发展环境、供给端、需求端的三方面影响,以及供需两端的“推”“拉”作用与发展环境三者之间是否能够协同,是体育事业能否良性发展的关键。在众多分类标准中,Rothwell和Zegveld依据不同政策工具的本质属性,对复杂的政策体系进行降维处理,将政策工具分为供给型政策工具、需求型政策工具、环境型政策工具三个类型[23],该种分类与体育领域政策工具的分析需求较为契合,得到了广泛的应用[12,15,24]。鉴于此,本研究基于Rothwell和Zegveld提出的政策工具分类思想[23],结合周红妹[12]、刘春华[15]、时维金[24]、汪雄[25]、贾晨[26]等对体育政策分析的理论框架,立足研究需要,将中国《体育法》和日本《体育法》的政策工具划归为环境型、供给型和需求型三个大类,涵盖资金投入、目标规划、政府购买等14类具体工具(表1),构建了政策工具分析的X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