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第三次侵权法重述项目进展表》
从第二次重述开始,部分法律领域的重述也从最初的整体推出转变为细分领域后分批推出。财产法重述分为业主与租客、按揭、地役权、遗嘱及其他财产性转让四部分。业主与租客法目前仍停留于第二次重述,其他三部分已完成第三次重述。另外,从侵权法重述的发展脉络来看,第一次侵权法重述作为法律重述的最早项目之一开始于1923年,被选任的报告人为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弗朗西斯·H.博伦(Francis H.Bohlen)教授,直到16年后的1939年,重述的最后一卷(第四卷)出版才最终完成。始于1955年并于1979年完成的第二次侵权法重述则完全取代了第一次重述的内容,其报告人为跻身20世纪美国最著名的两位侵权法专家: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法学院的威廉·L.普若瑟(William L.Prosser)和范德比尔特大学的约翰·W.威德(John W.Wade)教授,前者在1970年辞职前所主持的重述前19章已经被美国法律研究院分为两卷并在1965年批准出版,此后,后者接任继续修改编写剩余两卷的内容,并于1977年和1979年经过美国法律研究院批准分别出版。而等到1991年第三次债权法重述开始时,美国法律研究院决定在一个完整的侵权法重述的宽泛框架下,优先集中处理侵权法中最急需修改或者扩张的具体领域,以具体项目为单位进行重述。(3)目前,美国第三次侵权法重述的各项目的具体进度情况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7242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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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0 |
作者 | 李昊、徐海雷 |
绘制单位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暨法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