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格力1996、2004管理层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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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改、股权激励与企业绩效——基于格力电器的案例研究》
数据来源:格力电器年报1996年和2004年。
为了更深程度地改善企业的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促进格力电器国际化多元化战略的有效实施,格力电器继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2019年4月,格力电器发布了重大事故停牌公告,标志着格力集团3.0混改之路正式拉开了序幕。随后,格力集团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将其所持有的15%的格力电器股份以大约46元每股的价格转让给了高领资本,共计9亿余股。于此同时,上市公司还将给予管理层不超过4%的股权激励。这场权益变动对格力电器来说具有非凡的意义。珠海明骏以15%的占比一举成为第一大股东,而格力集团的持股比例下降到了3%左右,成为第三大股东。至此,格力电器无实际控制人和无股东控股,成功脱下了\"国资控股\"的帽子,从而形成全新的股权结构、治理机制和利益格局。格力电器有望实现新进大股东、管理层、核心经销商共同持股,推动高管激励与公司治理的大幅改善,进一步发挥国有资本的潜能。
图表编号 | XD00172010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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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5 |
作者 | 江菲 |
绘制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