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收入差距对主观幸福感影响(Ordered Probit模型)》
注:括号内标准误群聚到县级层面,***、**、*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
为了更全面地衡量收入不平等状况,验证本文结果的稳健性,利用县级层面其他衡量收入差距的指标作为替代变量。借鉴文献[42],将各区县家庭收入进行降序处理,分别将收入前20%的家庭收入与收入后20%家庭收入进行加总,将其收入比率作为各区县基尼系数的替代解释变量,回归结果表明收入比率的上升会显著降低居民的主观幸福感,结论与表3相同。无论使用哪种指标来衡量收入差距,收入差距扩大都会显著降低居民的主观幸福感,研究结果较为稳健。表4为其他收入差距指标对主观幸福感影响。
图表编号 | XD0016836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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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01 |
作者 | 吴翠红、吕学梁 |
绘制单位 | 青岛大学经济学院、青岛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