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剔除部分样本的稳健性检验》
注:***、**、*分别表示p小于0.01、0.05和0.1,Wald检验和Hansen检验给出的是统计量的值,AR检验给出的是统计量的p值。
临时收储政策实施的省份主要是粮食主产区,本文借鉴王力和孙鲁云[23]的做法剔除产量较低的省份,用剩余样本进行稳健性检验。对2004-2015年样本主产省(区)内的粮食总产量进行排序,由于总体样本只有19个省(区),剔除了低产区包括江苏和广西,以剩余省份作为临时收储政策实施的对照组,与临时收储政策实施的三省一区作为对照组进行对比。表8给出了稳健性检验的回归结果,发现与之前的估计结果相比,政策效应值符号一致且都比较接近。政策短期效应为0.0988,略低于19个主产省(区)的政策短期效应值。“政策实施1~2年”的政策效应值为-0.0064,略低于19个主产省(区)的政策效应值,同样不显著。“政策实施3~5年”的政策效应为0.0748,和19个主产省(区)的结果十分接近。“政策实施6~7年”的政策效应为0.0380,与19个主产省(区)结果符号相同。综上所述,本文通过GMM估计得到的模型回归结果是稳健的。
图表编号 | XD0016760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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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5 |
作者 | 徐建玲、储怡菲、严洁君 |
绘制单位 | 江苏省粮食流通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江苏省粮食流通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南京财经大学粮食安全与战略研究中心、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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