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4-2017年企业家腐败犯罪总次数和总人数》

《表1 2014-2017年企业家腐败犯罪总次数和总人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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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腐败、股权结构与企业价值关系研究——基于不同产权性质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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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坚持中国的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争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稳固压倒性势态、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决心一定要坚如磐石。近年来,企业高管腐败犯罪现象愈发严重,2014-2017年企业家腐败犯罪总次数逐年增加,增长率高达215%[1]24。《企业家腐败犯罪报告》(见表1)中显示2014-2017年涉罪企业家总人数2 337人,其中非国有企业家1 569人(职务侵占罪、单位行贿罪及挪用资金罪比重大),占总腐败犯罪人数的67.14%,国有企业家768人(受贿罪、贪污罪及挪用公款罪风险高),占总腐败犯罪人数的32.86%。非国有企业家犯罪次数1 666次,占总腐败犯罪次数的64.72%,国有企业家犯罪次数908次,占总腐败犯罪人数的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