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4 2014—2018年企业家腐败犯罪高频罪名发案环节》
总体而言,在案发环节方面,日常经营、财务管理、产品生产、贸易、融资五个环节,为企业家腐败犯罪的高法环节。其中,职务侵占罪、受贿罪、挪用资金罪和行贿罪,超过40%发生于日常经营活动中,而单位行贿罪的最高发环节为工程承揽,占比达到了30%,其次为日常经营和贸易环节(详见表34)。
图表编号 | XD0021416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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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0 |
作者 | 张远煌、赵军、黄石、龚红卫、刘思、刘昊、秦开炎、赵炜佳、王鲁玥、许楚奇、梅华、朱羽丰、李雨婷 |
绘制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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