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4 2014—2018年腐败犯罪企业家免予刑事处罚和主刑适用特征对比表》
3362名腐败犯罪企业家(国有企业家1056人,民营企业家2306人)刑事处遇的总体情况是:301名犯罪企业家被免予刑事处罚(国有企业家92人,民营企业家209人),占腐败犯罪企业家总数的8.95%;11名犯罪企业家被单处罚金刑(国有企业家8人,民营企业家3人),占0.33%;1名犯罪企业家(民营企业家)被判处管制,占0.03%;151名犯罪企业家被判处拘役(国有企业家23人,民营企业家128人),占腐败犯罪企业家总数的4.49%,其中115人适用缓刑(国有企业家21人,民营企业家94人);2887名犯罪企业家被判处有期徒刑(国有企业家927人,民营企业家1960人),占腐败犯罪企业家总数的85.87%,其中1265人适用缓刑(国有企业家306人,民营企业家959人);9名犯罪企业家被判处无期徒刑(国有企业家4人,民营企业家5人),占腐败犯罪企业家总数的0.27%;2名犯罪企业家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均为国有企业家,占犯罪企业家总人数的0.06%(详见表14和表15)。
图表编号 | XD0021416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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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0 |
作者 | 张远煌、赵军、黄石、龚红卫、刘思、刘昊、秦开炎、赵炜佳、王鲁玥、许楚奇、梅华、朱羽丰、李雨婷 |
绘制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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