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自首立功情况和轻缓刑比例情况》

《表5 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自首立功情况和轻缓刑比例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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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务人员职务犯罪的案例分析及法律实证研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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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观轻缓刑适用比例。在所有116例职务犯罪被告人中,免刑和缓刑的比例占到了40.3%,显然过高的缓刑适用率对医务人员的威慑力不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1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对犯有数罪或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很显然,对医务人员受贿的审判的量刑明显低于法律中规定的。一些医务人员本身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他们的受贿行为只是利用了技术服务而非公务,他们的受贿行为只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相较于受贿罪刑罚更轻,有23.1%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以免刑处理,缓刑适用率更是高达71.8%。通过观察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受贿罪自首立功情况与轻缓刑试用的情况较为接近,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即使没有自首或立功,依旧有很大的几率处缓刑或免刑,过低的违法成本,更让医务人员在收受回扣时少了顾忌。关于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自首与立功情况及轻缓刑适用比例,详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