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特色林产品保险赔付对收入增速的实证结果和电商收入比重门限检验》

《表6 特色林产品保险赔付对收入增速的实证结果和电商收入比重门限检验》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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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林产品保险、电商收入比重与小农户收入增长——基于非规模梨果种植户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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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代表在10%、5%、1%水平上显著。数据来源:根据577名梨果种植户调查数据分析整理。

模型2考察保险执行水平对农户收入增长的影响作用,被解释变量为收入增速(IGR)。由于林产品电商是一个快速发展的新兴领域,研究不仅关注当前电商环境下保险执行水平对农户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更关注保险执行水平随林产品电商模式健康稳定发展而形成的动态影响路径,因此采用固定效应面板门限回归对电商收入比重进行逐段分析,门限变量为电商收入比重(ECS),损失赔付和经营环境变量系数随门限而变。模型2(a)以1年期收入增速为因变量构建4年(2015?2018年)面板数据模型,第三门限的门限效应检验的F值为65.20,未通过10%的显著性检验,可认为不存在第三门限;转而使用双门限模型,两个门限均通过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图1展示了双门限模型的LR统计量(实线)和5%水平显著性阈值(虚线),横轴为门限变量,纵轴为LR统计量,可知1年期收入增长的影响因素模型存在20%和40%两个门限值(精确到5%)。为验证门限模型的稳健性,研究分别构建基于3年和2年面板数据的固定效应门限模型,验证2年期和3年期收入增速的影响因素,均支持双门限结论,门限值也较为接近。模型2(a)以1年收入增速为因变量,模型2(b)以2年收入增速为因变量,模型2(c)以3年收入增速为因变量。为简化表述,分析将模型2的3个子模型中由双门限值划分的区域分别命名为低电商收入比重段、中电商收入比重段和高电商收入比重段,不同子模型的门限值如表6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