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部分国家或地区大科学装置发展路线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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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科学装置发展现状及国外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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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相关材料、网站整理。

大科学装置因投资巨大,各国政府往往通过制定路线图的方式对其进行组织管理。欧洲国家中,已有包括英国、德国、法国、荷兰、瑞典、丹麦、捷克等在内的20多个国家制定了研究基础设施路线图[27-34]。美国、日本、俄罗斯等非欧盟国家也制定了大科学装置路线图或相关规划。例如,美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由美国能源部和国家科学基金会负责,由各学科领域咨询委员会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从不同视角不定期发布各学科领域的未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展战略报告和发展路线图[35]。部分国家或地区大科学装置发展路线图情况如表4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