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2011—2015年金砖五国在专利合作网络中“受”其他国家的限制程度与“对”其他国家的限制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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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国家在国际创新合作网络中的地位和角色研究——基于2011—2015年国际合作专利和论文数据的实证研究》
注:表中的每格的两个数字表示从2011—2015年的限制值变化;只有一个数值表示5年间的限制情况维持在同一个程度;空缺表示没有限制关系。数据来源:依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数据计算。
如表5所示专利网络中,2011—2015年,中国是合作网络规模较大的国家,也受到较多国家的限制,包括欧美日主要发达国家以及韩国、印度、新加坡等16国;其中受美国的限制度最大,从0.03增长到0.08;但中国受限制程度远低于其他金砖国家,而且受限制程度正不断下降,如中国受英国、德国、法国的限制从0.03下降到0.02。印度受到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主的8个国家的限制,尤其是美国和英国,对其限制度从0.08上升到0.31;2011年中国对印度限制度为0.08,但之后为0。俄罗斯受到美国、德国、瑞士、荷兰、韩国和中国的限制,其中2011年受美国和德国的限制度为0.56,受中国和韩国的限制度为0.31,但限制程度呈现下降趋势。国际创新合作网络规模较小的巴西,受到美国和德国的高度限制,但随着网络规模缩小,受限制国家减少为0。南非的国际创新合作规模非常小,因此相对孤立,无法对其限制程度进行测量。
图表编号 | XD00163108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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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5 |
作者 | 江依妮、朱春奎 |
绘制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政管学院、复旦大学国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