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中部省份历年房地产泡沫程度情况》
由表3可知,中部地区分为无泡沫类和泡沫不稳定类,分别占中部省份个数的37.5%和62.5%。以河南、江西和山西无泡沫省份为例,其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较东部省份落后,以人口输出为主,也不是民间投资者的首选地区。安徽、吉林、黑龙江等省份泡沫程度不稳定,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国家金融贷款政策过于宽松,轻度滋生泡沫,之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泡沫有所抑制,总体房地产泡沫呈现时有时无的波动性变化,且时间大体同步,泡沫水平大致相同。
图表编号 | XD0016308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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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彭志胜、彭悦悦、陈敏玲、陈景辉 |
绘制单位 |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经济与区域发展研究所、安徽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安徽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安徽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