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基于行业及企业层面的异质性检验》
注:表格中报告的为变量FDI_金额的回归系数,下方括号数字为标准误。
依据OECD对高科技企业的定义及分类方法(2),将样本中的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归为高科技行业,记为1,其余为非高科技行业,记为0。类似地,分组检验主效应。结合表6可以看出,FDI对制造业服务化转型的促进作用在非高科技行业体现较为明显,而在高科技行业中并不显著。高科技产业相对传统产业更需要特殊资源的支持以及提供更多客户相关的服务;非高科技产业仅需要进行以产品为核心的更新以达到产品功能更好的服务于客户,而不需要特定资源和客户绑定。该检验从侧面验证了FDI正向影响产品相关服务化转型而非顾客相关服务化转型。
图表编号 | XD0016255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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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1 |
作者 | 李树祯、张峰 |
绘制单位 |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