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南京政府时期湘鄂赣山区的官办矿业(1927—1938)(18)》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伊始就确定了扩张国家资本、节制私人资本的经济政策(23),其目的在于建立国家资本的主导地位、统一财政并加强对地方各省的控制,在矿业领域的表现是官办矿业的恣意扩张。湘鄂赣山区的原有官办矿业成为中央与地方都竭力管控的重要行业(见表2)。1926年7月,国民革命军攻克武昌,湖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将原北京政府时期湖北官矿公署经营的大冶象鼻山铁矿改称“象鼻山铁矿局”,不久,又改称湖北公矿局。(24)此后,湖北公矿局陆续接管鄂东南地区的一些煤矿、铜矿、锰矿,及一些商办矿业。(25)1926年9月,北伐军进驻萍乡安源,汉冶萍公司中断了对萍乡煤矿的接济;1928年,江西省政府派专员到萍矿“维持”生产,实际接管了该煤矿。1926年,湖南省建设厅管理矿务,与此前的湖南省矿务局相比较,建设厅所办官矿成效较为显著,办有省属的煤矿、黑铅炼厂、炼锌厂;并撤销商办锰矿公司,成立锰矿局,实行统一开采经营。(26)
图表编号 | XD00162375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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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5 |
作者 | 余燕飞 |
绘制单位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