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调整前后我国各区域医药产业创新效率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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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三阶段DEA的我国医药产业创新效率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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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后我国各区域医药产业创新效率对比详见表4。由表4可见,我国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调整前的创新效率被低估,而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被高估。调整前,创新效率由高到低排序分别中部、西部、东部和东北地区,而调整后变为东部、中部、东北和西部地区。东部地区调整后的创新效率、纯技术效率以及规模效率均有大幅度提升,且调整后的各项效率值均高于其他地区,说明东部地区环境因素对于医药产业创新效率整体表现为负向影响。由于东部地区各省份大多经济发展程度高、医药产业基础好[2],这会使得企业愿意去增加对研发人员和研发经费的投入。但由上文分析结果可知,一味的投入会造成人员的冗余和资金的浪费,反而降低了创新效率;而良好的政策支持和医药创新基础能够引导资金的合理投入和使用、激励研发人员的创新,从而提升创新效率。但当投入相对过多或者引导相对过少时,就会使得创新效率降低。中部地区调整后的纯技术效率有小幅度提升,而规模效率有小幅度降低,但总体的创新效率表现为小幅度提升。东北地区调整后的纯技术效率提升而规模效率降低,其总体的创新效率表现为降低。西部地区调整后表现为纯技术效率提升但规模效率大幅度降低,从而导致创新效率大幅度下降。由于西部地区的经济水平和产业基础与其他地区均有较大差距[21],因此不会出现医药研发资源的过度投入,减弱了环境因素对创新效率的负向影响;同时,西部地区出台的医药产业政策能促进医药产业创新效率的提升,故环境因素对西部地区的医药产业创新效率的影响整体表现是正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