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现场测速误差:机动车区间测速监测系统检测的探讨》
试验方法:按照规程7.3.4款规定的检定方法,驾驶试验车通过被检的道路区间,车载显示装置将标准测速仪的距离示值、标准时钟的时刻示值显示出来。根据被检系统的终点和起点抓拍的两张特征图片上的示值,相减后得到试验车的行驶距离和区间行驶时间,并按规程计算平均速度误差。与被检系统的速度示值进行比较,计算现场测速误差。规程报批稿中要求现场测速测量一次,但本试验报告中对每个区间都测量三次。试验区间:哈同高速8~21 km。现场实验见表2,实验数据符合规程的5.3款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157069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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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6 |
作者 | 李淳、王广成 |
绘制单位 | 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