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淮河流域调查县人口与垃圾处理厂覆盖人口情况》

《表3 淮河流域调查县人口与垃圾处理厂覆盖人口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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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8年我国淮河流域农村生活垃圾卫生管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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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为垃圾处理厂覆盖的县人口比例(%)=垃圾处理厂覆盖县人口数(万人)÷调查县人口数(万人);b为垃圾处理厂覆盖的县城外(内)人口比例(%)=垃圾处理厂覆盖县外(内)人口数(万人)÷调查县农村(城关镇)人口数(万人)

2015—2018年,垃圾处理厂覆盖的全县人口数和县城外人口数逐年上升,分别从1 311.97万人和856.19万人增长到1 819.73万人和1 287.80万人,分别增长了38.70%和50.41%。垃圾处理厂覆盖的县城人口数略有上升,从455.78万人增长到531.93万人,增长了16.71%。垃圾处理厂覆盖的全县人口比例和县城外人口比例逐年增加,分别增加了18.07%和20.09%。2015—2018年,垃圾处理厂覆盖的县城内人口比例,整体呈上升趋势,2018年比2015年增加了5.45%。垃圾处理厂覆盖县城外人口比例均明显低于县城内人口的比例(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