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淮河流域调查县生活垃圾产量和垃圾处理厂处理能力》

《表4 淮河流域调查县生活垃圾产量和垃圾处理厂处理能力》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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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8年我国淮河流域农村生活垃圾卫生管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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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调查县(农村/城关镇)生活垃圾产生量(t/d)=调查县(农村/城关镇)人口数(万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kg/d)×10 000(人)÷1 000(kg/t);“b”为调查县生活垃圾处理率(%)=垃圾处理厂处理能力(t/d)÷调查县生活垃圾产生量(t/d);c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垃圾处理厂处理能力

2015—2018年,调查县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19 456.99、20 103.09、19 245.17和19 017.24 t/d。垃圾处理厂的处理能力逐年上升,从2015年的12 205.00 t/d增长到2018年的14 676.00 t/d,增长了20.25%。2015—2018年,县生活垃圾处理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均逐年上升,分别增加了14.44%和16.93%(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