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04-2015年中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表4 2004-2015年中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的生态执政评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其三,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这个指标指无害化处理的城市市区垃圾数量占市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百分比。一般要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从表4中的数据来看,自2012年开始,中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与这个指标密切相关的指标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改善的卫生设施的可及性”,它指至少获得足够的粪便处理设施(私人或共享,但非公共)的人口数目百分比,它可以有效预防人类、动物和昆虫接触排泄物(设施不必包括使污水流出时变得无害的处理)。2006年,中国改善的卫生设施的可及性人口百分比是65%,低收入国家的平均线是38%,上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线是82%,高收入国家的平均线是100%[11](P372-373)。这个指标中国没有越过上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线,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