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 (区)》

《表1 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 (区)》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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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分类”背景下我国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制度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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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按照各省(区、市)的汉语拼音为序进行排列,各省(区、市)所属的城市(区)按照获批试点城市(区)的批次为序进行排列,如朝阳区(1)表示北京市朝阳区为第一批试点城市(区)2.试点城市(区)后括号中的年份和√、×表示该试点通过验收或者被撤销的情况,如朝阳区

我国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始于“地沟油”治理。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以下简称《意见》) ,要求各地在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的同时,还要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以《意见》的发布为标志,我国进入构建现代化餐厨垃圾管理制度的新阶段。“十二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确定了五批100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区)”1,并于2017年、2018年分两批对其进行了验收,共有36个城市(区)通过验收,10个城市被撤销试点2(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