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区域城镇化地区产业空间集中度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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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长三角产业空间优化的税收政策研究——基于主体功能区战略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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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长三角“三省一市”的政府统计年鉴(2018)、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长三角城市群各县市区2018年政府统计公报。注:禁止开发区点状分布在各类主体功能区之中,不进行单独统计。

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县(市区)为基本行政单元,各类主体功能区面积均按照三省一市的2018年统计年鉴及地方主体功能区规划提供的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各类主体功能区的产值来自于各县市区的2018年政府统计公报。由于禁止开发区点多、面小,产值低,且数据难以取得,其点状分布在各类主体功能区之中,本文对其忽略不计。因此,以县(市区)为基本行政单元统计各类主体功能区面积、产值中没有剔除禁止开发区的部分。本文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区域城镇化地区每平方公里年产值(GDP)代表产业空间集中度。具体情况参见“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区域城镇化地区产业空间集中度情况一栏表”(以下简称“一栏表”)(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