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罂粟“替代种植”的双边或多边合作文件》

《表1 罂粟“替代种植”的双边或多边合作文件》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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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替代种植”的实践困境与反思——基于缅甸视角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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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曾受英法等国的殖民统治,老挝和缅甸的禁毒行动起步较晚。老挝直到1975年成立人民民主共和国之后才在国家层面开展禁毒行动;在1976年开展的“扑灭社会瘟疫运动”严打吸毒和贩毒人员;1978年在联合国禁毒署援助下制定了“毒品作物改植计划”,同时还得到美国等国的经费援助(7),此后老挝政府的禁毒工作稳步推进。缅甸政府的禁毒行动开始的时间与老挝大致同期。1975年缅甸成立专门的禁毒工作部门———中央控制毒品滥用委员会专门负责国内的禁毒工作。20世纪80年代,缅甸的相关禁毒工作陆续展开。然而,由于缅甸国内局势复杂、民族地方武装林立,加之罂粟种植量的居高不下以及附着在罂粟之上的政治经济利益,缅甸政府的禁毒工作收效甚微。因此,禁毒工作的国际合作才显得尤为重要。20世纪80年代末,“金三角”地区严峻的毒品形势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联合国专门提供资金扶持缅甸联邦政府应对毒品问题,制定“替代作物种植计划”,成立“替代作物特种部队”,负责罂粟“替代种植”。之后,在联合国禁毒署、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帮助下,老挝和缅甸两国的“替代种植”项目得以顺利实施。作为传统友好邻邦,中国成为缅甸和老挝“替代种植”项目的积极参与者和实践者。中国与缅甸、老挝、泰国以及联合国禁毒署等国际组织签订了一系列涉及“替代种植”的双边或多边合作声明、备忘录和协议(见表1),其中中缅两国还兴行了多次禁毒合作双边会,就“替代种植”与禁毒合作达成多项共识,这些都积极推动了次区域多边禁毒国际合作,实现了国际性、区域性禁毒力量的整合。此外,中国还专门出台了资金、信贷、免税、人员和货物出入境便利等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励有实力的中国企业在中缅两国政府商定的区域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并将罂粟“替代种植”的内容明确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为“替代种植”项目提供了政策和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