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全球范围主要涉及安全议题的双边、多边或国际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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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背景下的治理挑战与政策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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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作者自行整理。

第三,应将建设“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加强国际交流和国际合作,通过积极搭建国际交流对话平台,在5G技术、产业、安全等相关议题领域积极推动或参与双边、多边与国际协议,以此提升我国在全球5G发展方面的影响力。本文反复强调,5G技术在客观上要求全球互联互通,我国企业当前所占有的技术优势只有推广到全球范围才可能转化为战略优势。但近期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却往往以安全风险为名,阻挠乃至封杀我国网信企业参与全球5G标准及产业建设,这又以2019年5月西方32国围绕5G安全问题形成的《布拉格提案》为典型。《布拉格提案》提出的核心观点是,5G安全风险不仅仅局限在技术层面,还应同时考虑相关企业所在国家治理模式的潜在风险,例如是否缺乏安全合作协议或类似安排(如数据保护方面的充分性认定),或者该国是否是关于网络安全、打击网络犯罪或数据保护的双边、多边或国际性协议的缔约国等。表1对当前全球范围内主要涉及安全议题的双边、多边或国际性协议进行了梳理,可以看出我国仅参与1/3左右,且多为双边或多边协议,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相关协议中鲜见我国身影。鉴于此,我们更加有必要加强国际交流,以积极、开放的态度与世界大多数国家展开交流,阐述我国发展理念并对单边主义行为施加持续压力,促进他国对我国发展5G技术、确保5G安全方面的理解和信心。就近期工作而言,一方面可在在ITU(国际电信联盟)、IGF(互联网治理论坛)等现有国际平台主动发声、阐述我国5G发展的理念;另一方面应积极创设以我为主导的新平台(例如世界互联网大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等),将其切实打造成为“中国与世界互联互通的国际平台”和“国际互联网共享共治的中国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