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土地利用分类与碳排放系数表Tab.1 The table of carbon emissions coefficients of different land use types》

《表1 土地利用分类与碳排放系数表Tab.1 The table of carbon emissions coefficients of different land use types》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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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土地利用结构碳排放效率增长及其空间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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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建设用地中的水利设施用地很大比例为水库,在此考虑水库作为水域的碳排放,将其从建设用地中划出;“—”表示无单位。

式中:Ek表示直接碳排放量;i表示土地类型,i=1,2,3,4,5,6,分别对应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用地和未利用地;ei表示第i种类型土地产生的碳排放量;Ti表示第i种类型土地的面积;δi表示第i种类型土地的碳排放(吸收)系数,其中排放为正,吸收为负。本文根据用地类型的碳排放特征对土地调查分类体系进行了微调,结合南京的实际情况来综合确定土地利用分类及其碳排放系数(表1)。首先,耕地的碳排放系数。由于耕地兼有碳源和碳汇的功能,碳源主要是农业生产、灌溉过程中机械、农药、化肥等的使用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碳汇则主要来自农作物生长发育过程中光合作用所吸收的二氧化碳。二者的差值即为耕地的净碳排放量。参考相关的研究成果[12,14],并结合南京市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本文取0.0422 kg C/(m2·a)。第二,园地的碳排放系数。园地的碳排放系数主要参照已有文献[12,15],取-0.0730 kg C/(m2·a)。第三,林地的碳排放系数。中国林地范围广阔且生长条件不同,因此固碳能力也不同。并有学者[16,17]将其取值为-0.0644 kg C/(m2·a),也有学者[18]取值-0.0581 kg C/(m2·a)。综合上述研究成果,并且考虑到南京市地处北亚热带,林地资源种类丰富,本文取这两个系数的均值,即-0.0613 kg C/(m2·a)。第四,草地的碳排放系数。南京市的草地以牧草地居多,本文采用大多数学者对牧草地的碳排放系数估值,即-0.0021 kg C/(m2·a)。第五,水域用地的碳排放系数。通常情况下水域用地被认为是碳汇。由于南京的水域用地中既包括河流、湖泊等用地,也包括苇地、滩涂和水利设施用地。有研究表明,在积水条件下,苇地、滩涂是碳汇,当这些区域被排干围垦后,土壤中有机物分解速率大于积累速率,则变为碳源[18]。而水利设施用地的开发建设和施工也会影响碳排放和吸收速度。综合考虑,本文取水域用地的碳排放系数为-0.0253 kg C/(m2·a)。最后,未利用地的碳排放系数确定。学者们普遍认为未利用地是有微弱碳吸收能力的碳源,南京市未利用地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难以利用的土地类型,这类土地的碳源和碳汇交错,但均较弱,本文取碳排放系数为-0.0005 kg/(m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