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重金属含量检测执行标准》
2018年9月无降水期在库尔勒市采集了54个地表灰尘样品。采样过程中根据研究区实际情况进行样点布置,并用毛刷等非金属类工具取样,除掉样品中小石子等杂物,装入聚乙烯密封袋。所有的地表灰尘样品自然风干,用玛瑙研钵研磨,通过100目尼龙筛后备用。所有样品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测定了Hg、Cd、As、Pb、Cr与Cu等6种元素的含量。测定过程中按国家土壤标准参比物质(GSS-12)和重复样进行质量控制,各元素回收率均在允许范围内,各元素含量检测执行标准如表1。
图表编号 | XD00154900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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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01 |
作者 | 阿地拉·艾来提、麦麦提吐尔逊·艾则孜、娜斯曼·那斯尔丁、靳万贵 |
绘制单位 | 新疆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新疆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干旱区湖泊环境与资源实验室、新疆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新疆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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