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晋川赣三省个体工商户劳动争议案件检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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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对个体工商户雇员劳动权益保障的影响——基于晋川赣三省的实证调查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第十六条中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通过检索并查阅山西、四川、江西三省与个体工商户有关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文书发现,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约占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33.21%,所占比重较高(如表1所示),(7)其发生概率要显著高于有限公司等其他的合法劳动用工主体(如图10所示),(8)且绝大多数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的起因均为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图表编号 | XD0015437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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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林川 |
绘制单位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