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中国数字经济名义总产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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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经济规模测算研究——基于国际比较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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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数字经济总产出规模与结构。根据历年《中国投入产出表》的相关数据及上文对各相关门类数字经济调整系数的估算,本文对2007年、2010年、2012年、2015年、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总产出进行测算,上述年份中国数字经济名义总产出分别为47337.04亿元、65236.80亿元、82769.20亿元、120218.25亿元、147574.05亿元,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总产出占当年国内总产出的比重为6.53%。根据BEA(2019)的测算结果,2017年,美国数字经济名义总产出为2.05万亿美元,占美国国民经济名义总产出的比重为6.00%。中国数字经济名义总产出中,数字化赋权基础设施占比最高,数字化交易和数字化媒体占比较小,中国数字经济名义总产出结构变动情况如表5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