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产品使用前受试部位角质层水分含量和皮肤光泽度组间比较》
保湿、提亮肤色功效测试分为使用样品前的空白测试和使用样品28天后的测试。测试数据的对比有效性前提是测试前后志愿者手部六个测试点的空白组数据之间无显著性差异。故对空白组数据进行正态检验,符合正态检验(Sig.>0.05)的(表1、2),则进行均值/方差分析和STDEV多重比较,否则进行非参数方差分析及Wilicoxon秩和检验多重比较,若多重比较中p值>0.05,则说明各个测试点之间无显著性差异,具有可比性(表3)。
图表编号 | XD00153777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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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30 |
作者 | 舒均中、练英铎、欧婷婷、杨杏 |
绘制单位 | 澳宝化妆品(惠州)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澳宝化妆品(惠州)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澳宝化妆品(惠州)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澳宝化妆品(惠州)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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