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2018)渝0101刑初913号案件量刑模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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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量刑说理的量刑模型附表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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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量刑结果更精确。在应得刑罚连续区间内,刑罚裁量是在与其他犯罪人及其犯罪行为的比较过程中合理确认特定犯罪人的相对位置。[7]显然,这种相对关系的确认需要的是更为精确的裁量,而不是将大量的案件堆积在某些特定值的刑罚量上。在长期的估堆量刑实践中,法官的裁判往往只能精确到月。量刑模型则可以尝试将刑期精确到天。当然,鉴于技术发展的限制,即使量刑模拟中将刑期具体到天,并不意味着精确到天的结果就必然更加公正,只能说将刑期精确化是一种积极有益的尝试。要消除“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更重要的是要做到不同案不同判,两个在刑法意义上不完全相同的案件,其不同性应当在量刑根据、刑期上得以体现,尽量做到罪轻与罪重有所区别。假设所有由自由刑进行惩戒的犯罪,其刑期会随着具体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增加而增长,那么在这条连续上升的线条当中,每一个具体的犯罪行为都可以找到其对应的一个点。精准的刑罚能够更好地区分同种犯罪的罪轻与罪重,使不同程度的犯罪行为均匀地分布在刑罚阶梯上,最大可能做到不同罪不同罚。这种情况下,量刑模拟的结果较之法官估堆的裁量结果,更加科学且合理。科学是指量刑模拟能够涵盖所有的量刑情节,并依据模拟系统对这些情节进行评价。合理是指这些量刑情节被完整描述后,具体的犯罪行为被精准地匹配到相应的刑罚,罪轻罪重得到理所当然的区分。虽然对于某一个具体的刑罚来说,即使我们将刑期精确到天,也无法做到绝对的不同案不同判,但努力对不同程度的犯罪行为进行合理的区别对待,应当是我们追求罪刑相适应的基本要求,也是量刑公正的一个基本体现。